陜西2017高考專項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
4月19日上午,陜西省招辦發(fā)布了2017年重點高校在陜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和去年相比,重大變化是國家專項和地方專項的錄取辦法更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辦法。
國家專項計劃全國招生計劃6.3萬名,在陜西省的實施區(qū)域為陜西省區(qū)域內56個貧困縣[陜西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區(qū))及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區(qū))]。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本人具有我省實施區(qū)域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qū))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地方專項計劃由參加陜西省本科一批錄取的省屬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招生規(guī)模的2%,在陜招生的高校專項計劃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申請及測試情況決定。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在我省的實施區(qū)域為陜西省區(qū)域內所有貧困縣和省級貧困縣,報考學生均須同時具備三項條件: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陜西省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qū))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專項計劃的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由相關貧困縣(區(qū))招委會負責。專項計劃的考生報考資格審核5月10日前結束。6月15日前,各有關市(區(qū))招生辦負責組織實施報考資格復核工作完畢,并將審核結果與高考報名系統(tǒng)中考生有關報名信息進行比對,需要矯正的應及時與相關考生聯系。在考生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省招辦進行信息變更。審核結果與原報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絕修改相關信息的,視為自動放棄專項計劃資格。
國家專項計劃單設錄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單獨填報。錄取批次設置為單設本科A段,設6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個專業(yè)志愿,同時設有專業(yè)調劑表態(tài)欄。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后、單設本科B段開始之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辦法,投檔時不模擬,直接按院校招生計劃1 1進行投檔。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在陜錄取批次的控制分數線。
地方專項計劃安排在國家專項計劃之后,設置為單設本科B段,4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個專業(yè)志愿,同時設有專業(yè)調劑表態(tài)欄。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單設本科A段結束后、本科一批開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辦法,投檔時不模擬,直接按院校招生計劃1 1進行投檔。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補充錄取。經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計劃適當降分征集志愿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章程(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在陜錄取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4月底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高考成績公布后,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在自主招生類B段填報志愿(設1個院校志愿,6個專業(yè)志愿),單獨投檔錄取,錄取結果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
(責任編輯:劉洋)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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